学校微信公众号是学校公开校务信息、回应公众关切、做好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公信力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微信公众号使用管理,依据嘉定区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加强本区政务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嘉委宣〔2018〕13号)的相关精神,结合本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党对意识形态重要舆论阵地的全面领导,坚守教育主流价值,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教育现代化发展趋势,让主流思想始终主导网络空间、引领网络生态,使便捷优质的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更好地惠及
广大师生及社会大众。在打造有特色、接地气的新媒体品牌的基础上,共同推进嘉定教育新媒体联盟建设,合力讲好真新小学教育故事,传播真新小学教育声音,凝聚真新小学教育力量,树好真新小学教育形象,共同为擦亮真新小学“温馨教育”名片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学校教育综合改革和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广泛宣传重要活动、精准解读重大政策,提升教育公信力。
(二)提升服务意识。坚持以服务公众为导向,始终将满足百姓对品质教育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内容的针对性、图文的适切性和可阅读性,提升群众对品质教育的满意度。
(三)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统筹规划,整合优势资源,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操作流程,细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有效运行。
(四)增强创新意识。主动对标教育现代化新要求,积极创新表现形式,做精做细使用管理,开发拓展功能特色,着力提升实用性和影响力。
三、主要内容
(一)备案登记,严肃纪律
1.开设需申报。凡是有新增需求的,先向嘉定教育新闻中心报送《嘉定区教育系统微信公众号开办申请表》(附件1),经同意后再开通并上报《嘉定区教育系统微信公众号开办备案表》(附件2)。原则上每个单位开设一个微信公众号。学校微信公众号一经开设必须对党和政府的权威性、公信力负责。
2.注销需审批。基层单位如已经开通微信公众号超过一个,或现有的微信公众号发布频率每周平均小于1次,建议申请关停。确实需要关停的,需向嘉定教育新闻中心递交《嘉定区教育系统微信公众号关停备案表》(附件3),经核定批准后,向平台管理机构申请注销。
(二)精准聚焦,提升质量
1.凸显时效性。新闻一般在24小时内发布,发布频率至少每周2次,禁止随意发布采编人员个人观点,树立平台公信。
2.突出真实性。以原创为主,积极宣传教育综合改革鲜活经验和进展成效,紧贴工作重点、反映工作亮点。转载或引用的内容必须标注来源,不得有意忽略。不得随意转载引用未经证实或可能引发负面舆情的互联网信息。
3.关注可读性。运用生动的呈现方式,图文并茂,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示当代师生的良好风貌。
(三)落实审核,规范流程
1.明确管理责任。平台内容发布必须建立严格的编审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专管员的管理责任。委托第三方运作管理的发布内容必须经由开设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并将每次发布的内容留档备查。如新闻发布后,察觉内容有误的,要在第一时间积极采取措施立即删除,以免信息扩散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
2.落实三级审核。编、审、发等流程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实施,切实落实三级审核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的导向性、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信息内容要杜绝文字、数据等错误,禁止使用任何技术对政务信息图片中的人物、会标等要素进行添加、拼接或篡改。
(四)上下联动,协同发展
1.同频共振,提高合力。配合市、区、局官方公众微信号,加强对教育热点舆情的预判、跟踪和处置,进一步提高对教育热点引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市、区教育重要政策文件、规划、方案等出台时,学校要全力配合上级部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通过传递权威信息,发挥释疑解惑、引领舆论的作用。
2.纵向贯通,扩大辐射。积极与“嘉定教育”互动,有选择地转发“嘉定教育”公众号发布的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同向发力,营造氛围。主动提交学校重大活动或重点工作新闻,通过钉钉填写“宣传联动”申请,经嘉定教育新闻中心审核通过后,实现区、校平台同步发布,扩大影响力。
四、机制保障
(一)落实责任,健全管理机制
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以“谁开设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为原则,校长是微信公众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学校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机制,做到管理周期全过程、管控内容全覆盖。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学校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为平台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委托第三方运作管理的单位必须明确分管领导作为责任人参与管理运作。因管理疏忽引发舆情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
(二)强化队伍,提升专业素养
把平台管理作为本单位意识形态重点工作,确保导向正确、内容健康、服务到位。加强业务培训,把善管善用互联网新载体作为教师业务能力提升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切实加强教育宣传队伍建设,提高标准,自我校准,提升宣传能力。
(三)以评促改,深化内涵发展
建立《嘉定区真新小学学校微信公众号绩效考评办法》(具体指标见附件4),将微信公众号的使用管理作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分级分类实施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努力推动学校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水平向优质化标准迈进。
附件1
嘉定区教育系统微信公众号开办申请表
拟开办 公众号名称 | |||||
公众号开办 单位名称 | 单位负责人 (法人代表)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
公众号 开办理由 | |||||
公众号 运行频率 | ○每日发布 ○每工作日发布 ○每周固定发布2—3次 ○每周固定发布1次 ○每月固定发布2次 ○每月固定发布1次 ○不定期发布 | ||||
公众号所具备服务功能 | □有信息服务功能 □有留言评论功能 □有交流互动功能 □有办事服务功能 □自定义栏目功能 □有微信专题功能 □有微网站链接 □有其它功能 | ||||
微信主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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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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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嘉定区教育系统微信公众号开办备案表
公众号名称 | |||||||||
公众号开办 单位名称 | 单位负责人 (法人代表)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
微信管理 运维人员 | 分管领导姓名 | 电话 | 手机 | ||||||
运维联络员姓名 | 电话 | 手机 | |||||||
联络员E-mail | |||||||||
公众号开通 运营时间 | 公众号开办 宗旨目的简述 | ||||||||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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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主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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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嘉定区教育系统微信公众号关停备案表
公众号名称 | |||||||||||||
公众号运维 单位名称 | 单位负责人 (法人代表)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
微信管理 运维人员 | 分管领导姓名 | 电话 | 手机 | ||||||||||
运维联络员姓名 | 电话 | 手机 | |||||||||||
联络员E-mail | |||||||||||||
公众号开通 运营时间 | 公众号正式 关停时间 | ||||||||||||
是否完成 关停手续 | 是否注销 公众号名称 | 是否提前向 公众解释说明 | |||||||||||
关停原因 概述 | |||||||||||||
微信主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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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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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嘉定区教育系统学校微信公众号绩效评价指标表(55分)
评价项目 | 指标 名称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评价 权重 |
管理体制 (26分) | 制度规范 | 管理制度健全完善 | 制订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制度。 | 5 |
有完整内容采编审发流程(含内容导向性、准确性、保密性及留言公开审核)且有签发台账记录。 | 8 | |||
责任明确 | 职责细化落实到人 | 分管领导明确且职责清晰。 | 2 | |
有固定人员负责运营维护且职责清晰。 | 2 | |||
年内专门召开过有关于微信公众号运维管理工作专题会。 | 2 | |||
强化队伍建设,年内开展过相应学习培训、交流研讨会。 | 2 | |||
流程规范 | 注册开办和 关闭停运 | 开办注册或关闭停运流程手续完备,向嘉定教育新闻中心报备。 | 5 | |
运行频率 (5分) | 发布率 | 发布频率固定 信息内容丰富 | 平均每周发布3次及以上的得5分,每周发布2次的得3分,每周发布1次的得1分。 | 5 |
运行安全 (6分) | 运行状态 | 正常访问、没有删稿 | 全年无被关停情况、无法访问等情况,且无信息错误删稿。 | 3 |
运行规范 | 规范转载、没有通报 | 全年信息引用规范,无转载失误,且无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删稿或指出某项错误。 | 3 | |
功能特色 (3分) | 栏目功能 | 开设微信栏目 | 微信公众号下方开设自定义菜单的,每个主栏目1分,满分3分。 | 3 |
集约建设 (10分) | 集聚力量 | 上下联动 | 积极与“嘉定教育”互动,有效转发得2分。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内容获“嘉定教育”平台引用的得2分,获区级及以上官方媒体引用的得4分。最多累计得6分。 | 6 |
品牌化建设 | 集中资源力量集约化建设,一个单位1个号的得4分,2个号的得2分,3个号及以上的不得分。 | 4 | ||
附加分 (5分) | 影响力 | 信息浏览点赞量 | 单篇信息浏览量超过500次为基数得2分,每多200次增加0.5分,单篇信息浏览量超过1500次得5分;单篇信息点赞量超过200次得2分;综合浏览量与点赞量最多累计得5分。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