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
1、学校要加强校外集体活动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
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活动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
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逃生应急方案。
2、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原则上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大型
活动,如确实需要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旅游、参加社会实
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区级教育主管部
门批准;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
报请校长批准。
3、各种大型集体活动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周密的活动计
划,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勘察活动场地,并有学校领导和足
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要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对不安全或安全
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4、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和商业性庆典、
演出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
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它危险性劳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
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高
层建筑上擦玻璃、在交通要道上宣传、值勤、擦洗交通隔离物、
去医院等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劳动等)。
5、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校长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
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嘉定区真新小学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