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任务
学校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教职工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应牢固树立“大服务”思想,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其主要任务是:
1.负责调解教职工薪酬、工作内容、同事关系、师生关系、家长沟通等方面的纠纷,对不属于调解范围的纠纷,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教职工遵纪守法,尊守师德,自觉地用法律和公共道德规范约束自己,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
3.定期向校长室反应纠纷的调解情况,掌握发生规律,强化动态管理。
二.工作原则
1.合法合理原则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自愿平等原则
必须遵守我国民法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愿的原则和当事人民事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提供调解服务,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
3.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调解职工纠纷,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应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上级部门起诉,经过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上级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调解纠纷“十八”字诀:
1.“情况明”:重调查研究,轻当事人一面之辞;
2.“政策熟”:以政策法律为武器,说服教育,不以职务权势压人;
3.“方法对”:对双方当事人分头做工作,“哪壶先开提哪壶”,论危害,讲得失,勤开导;
4.“决心大”:知难而上,不怕麻烦;
5.“判断准”: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律为准绳,不意气用事;
6.“兑现快”:调解成功做到双方签字盖章,及时兑现。
四.工作制度:
1 .例会制度。每周一次“碰头会”,每月一次例会总结工作,分解任务,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经过集体讨论。
2.学习制度。每月一次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调解员工作水平和素质修养,增强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观念。
3 .请示汇报制度。每月结合工作小结向校长室汇报工作,遇到疑难、重大纠纷及时向上级司法助理员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平息纠纷。
4.回访制度。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后,适时派员走访了解调解效果和质量,检查调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巩固调解成果。
5.登记归档制度。已调解的纠纷建好台帐,逐件登记,一案一卷,资料齐全,并做好案卷归档工作。
五.调解委员会纪律:
1 .不得徇情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 .不得吃请、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