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权益保护
一. 薪资管理制度
1. 学校薪资分为:工资(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
2. 发薪日:基本工资每月8号左右发放,绩效工资每月23号左右发放。如改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3. 薪资调整:学校教职工基本工资调整按教育局人事科相关规定进行,审批通过后执行。绩效工资按《真新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进行相应调整。
4. 其他规定:薪资以打卡的形式进行发放。离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后,由社保中心进行养老金发放。
二. 福利制度
1. 假期:学校教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享受法定有薪假日。
2. 社会保险,凡录用为正式员工起,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按上级规定为教职工缴纳公积金。学校和个人承担比例按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