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权益保护
一.基本原则
1.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
3.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1.学校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2.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原固定用人制度职工、合同制职工、新进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工勤人员,都要实行聘用制度。
3.事业单位的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在己与单位明确了聘用关系的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任用。
1.制定招聘计划,经教育局审批。
2.发布招聘信息。
3.师资招聘小组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面试、考核。
6.体检。
7.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8.经上级部门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