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责任部门及工作推进
“安保科”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其部门负责人安保科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在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的领导下,其主要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全校的安全保卫、普法宣传、安全教育工作。教育职工、学生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了解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技能。
2.负责建立、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安全管理工作各项制度;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地督促、执行。
3.负责学校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地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检查督促,做到防患于未然。
4.及时处理校园内突发事件,整顿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保障学校安全。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查办、侦破案件。
5.加强对门卫管理、校园巡逻等值班工作地领导与督促;负责节假日安全保卫值班工作地组织实施。抓好日常防火、防盗、防止安全事故、防范不良人员地滋扰等“四防”工作。
6.负责学校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加强对消防器材设备地检查、维护,负责组织培训、指导有关人员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安全器械。
7.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