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定区教育局《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嘉定区真新街道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制定2019年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工作指导思想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依法实施本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少年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
二、招生工作具体内容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入学范围
根据《2019年真新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学区划分与招生计划》,本校对口入学的区域范围(仅限本市户籍学生):真新街道金汤社区、双河社区、铜川社区、鼎秀社区、梅川社区、吉镇社区、金鼎社区、万镇社区、栅桥社区居住的适龄儿童。本年度本校计划招收5个班级。
(三)招生入学条件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真新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本人,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2019年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后,根据划定的学区,凭户口簿和相应的房地产证报名入学。
(2)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适龄儿童入学: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街道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街道办理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真新街道成人学校(丰庄路450弄48号108室)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街道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街道教育办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街道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7/1至2019/6/30,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6/30)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将根据本街道教育资源和生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
(四)入学信息登记
4月8日-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民办三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和未在嘉定区入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本街道指定地点(见下表)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23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登记对象 | 登记地点 | 登记时间 |
民办三级幼儿园、未在嘉定区入园的适龄儿童 | 真新街道成人学校(丰庄路450弄48号108室) | 4月8、12、18、23日 9:00——11:00 13:00——16:00 |
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23日前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或民办小学面谈活动的重要依据。各登记点应及时告知家长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五)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六)入学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8日-5月19日;第二批验证:6月15日-6月16日。学校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带上)。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等相关材料证明。
2、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验证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房产证)、出生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带上)。
三、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真新小学地址:祁连山南路2235号
真新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69181881-1012
真新小学招生工作监督电话:69187887
上海市嘉定区真新小学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